南充:出臺防御雷電災害管理辦法
時間:2014-2-25 17: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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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南充市出臺《防御雷電災害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各級氣象主管機構防雷減災社會管理職責,進一步規范全市范圍內雷電災害研究、監測、預警、風險評估、防護以及雷電災害調查、鑒定等工作。
該《辦法》強調,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納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雷電災害應急處置方案,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要配合氣象主管機構做好雷電災害防御相關工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做好本單位雷電災害防御科普知識的宣傳。
《辦法》對防雷減災工作組織管理、雷電監測、預警預報、信息傳播、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已建防雷裝置日常維護、年度檢測、防雷產品質量監管、雷電災害防御科普知識宣傳培訓、雷電防護新技術推廣、雷災調查鑒定以及違反《辦法》規定應當受到的處罰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辦法》特別指出,對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石油、燃氣等易燃易爆物資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輸送、銷售等場所和設施,學校、醫院、交通運輸、通信、廣播電視、金融證券、文化體育、商業、旅游、不可移動文物、賓館酒店等公共場所和設施,大型娛樂、游樂場所和設施等重點建(構)筑物、場所或設施,應當安裝雷電災害防護裝置,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h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工程、爆炸危險環境、人員密集場所和建筑高度在15層(或45米)以上的大型建設工程等項目進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以確保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