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福泉市防雷工程師談建筑電氣國家標準之弱電設備防雷要點有哪些
黔南福泉市防雷工程師談:
1、對這些弱電系統的防雷問題,弱電行業的行業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查閱這些標準后發現都有一個統一的要求:“如天線架設在房屋等建筑物頂部,天線的防雷與建筑物的防雷應納入同一防雷系統……”。對于弱電設備的防雷,主要是以均壓為主,建筑物的電源處理,接地方式和選材等都與弱電設備有關。當解決弱電設備的電源與接地、電源接地與前端進行均壓諸問題時,小綜合考慮是不行的。本條編寫的思想基礎就是均壓,其理由如下:
各種天線的同軸電纜的芯線,都是通過匹配器線圈與其屏蔽層相連,所以,芯線實際上與天線支架、保護鋼管處于同一電位。當建筑物防雷裝置或天線遭雷擊時,由于保護管的屏蔽作用和集膚效應,同軸電纜芯線和屏蔽層無雷電流流過。當雷擊天線支架時,由于天線支架已與建筑物防雷裝置最少有兩處連在一起,大部分雷擊電流沿建筑物防雷裝置數條引下線流人大地,其中少量的雷電流經同軸電纜的保護鋼導管流人大地。由于雷電流的頻率高達數千赫茲,屬于高頻范疇,產生集膚效應,所以這部分雷電流被排擠到同軸電纜的保護鋼導管上去了,此時電纜芯中產生感應反電勢,從理論上講在有集膚效應作用下,流經芯線的雷電流趨向于零。
2、同軸電纜芯線和屏蔽層與鋼管之間的電位差沒有橫向電位差,而僅有縱向電位差,該值為流經鋼管的雷電流與鋼導管耦合電阻的乘積,鋼導管的耦合電阻比其直流電阻小得多。
3、天線塔不在機房上,而且遠離機房,此時要求進出機房的各種金屬管道和電纜的金屬外皮或穿金屬導管的全塑電纜的金屬管道應埋地敷設的理由,參見本章第11.3.4條的說明。對于埋地長度不應小于50m的要求,還是沿用了原規范和《工業企業通信接地規范》的規定,我們認為:弱電設備的耐壓,一般比強電設備低,盡量使侵入的高電位越小越好,再加上嚴格的均壓措施,就相當可靠了。50m的埋地電纜段或穿金屬導管的全塑電纜埋地敷設的措施,已經運行了數十年,實踐證明是安全可靠的。因為弱電設備一般比較貴重,而且它的前端設備均處于致高點上,容易受雷擊,或者說受雷擊的幾率比較多,保持50m的電纜段是適宜的。
4、金屬管道直接引入建筑物時,即使采取接地措施后,若雷擊于入戶附近的管道上,高電位侵入仍然很高,對建筑物仍存在危險。因此,如果管道在沒有自然屏蔽條件或易遭受雷擊的情況下,在入戶附近的一段,應與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裝置相連。
5、當避雷針裝于建筑物上并采取本條各項措施時,即使雷擊于入戶附近的管道上,對建筑物不會再發生危險。
6、由于機房內的設備大都是較貴重的電子設備,經不起大電流和高電壓的沖擊,如果首層地面不是鋼筋混凝土樓板時,要求安裝設備的地面不能出現很大的電位差,為保護設備的安全運行,盡量做到一個均衡電壓的電位面,故要求均壓網格不大于1.5m×1.5m。如果是將設備安裝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時,由于鋼筋混凝土樓板內的鋼筋足以起到均壓作用,就沒有必要再作均壓網了。